為維護市民夏季食用飲冰品之衛生安全及品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持續加強抽驗市售飲冰品,今(113)年7月共計抽驗9件飲冰品,其中2件冰品複抽檢驗結果不符規定,1件飲料檢出腸桿菌科超過衛生標準(不合格產品名單如附件)。
不合格名單中2件冰品,該冰品製造廠前經衛生局今年3月檢驗不合格(檢出腸桿菌科47,000CFU/mL;標準:10CFU/mL以下),雖經複抽合格,衛生局將該廠製售冰品列入加強抽驗品項,6月時再抽驗該廠製售冰品仍不合格,依法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後,本次複抽仍不合格,衛生局已令業者立即下架並請業者提改善計畫,將依法進行處分,後續持續加強不合格業者抽查。
衛生局表示,飲冰品業者應平時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加強製程環境及容器與器具之衛生、注意原物料貯存溫度、工作人員衛生、定期更換製冰機或濾水器濾心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從源頭降低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風險,以確保製售的冰品安全及衛生。初次抽驗結果未符合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民眾,夏季高溫細菌容易孳生,建議消費者至製作販賣場所環境衛生優良的店家選購,留意現場製作場所環境之衛生、容器清潔、冰品原料有無加蓋及工作人員手部清潔等。不買冷凍、冷藏溫度不足的產品;購買後應儘速食用,以避免產生腸胃道不適之症狀。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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