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後民眾出境旅遊需求增加,財政部提高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酒類免稅上限,由現行1公升放寬至1.5公升。
新規定下,年滿18歲的入境旅客可攜帶1.5公升(不限瓶數)自用酒類免稅進入臺灣,且若未超過免稅限額及無其他應申報事項者,便可直接走「綠線檯」通關,免向海關申報。
然而,若旅客攜帶的酒類數量超過免稅範圍,則需選擇「紅線檯」並向海關主動申報。進口酒類數量若在5公升以內(不限瓶數,但攜帶未開放進口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扣除免稅酒類後,旅客可依規定補繳稅款;若超過5公升,則需提供酒類進口許可證,依法辦理進口申報或辦理退運。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也提醒,若入境旅客未向海關申報超過免稅數量的酒類,根據菸酒管理法規定,將遭遇海關沒入並罰鍰。因此,請市民朋友享受愉快的出遊,並遵守入境規定,以免觸法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