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修正「宜蘭縣政府漁業巡護救難船宜安六號臨時人員僱用 及管理要點」第六點、第七點及第十九點

宜蘭縣政府修正「宜蘭縣政府漁業巡護救難船宜安六號臨時人員僱用 及管理要點」第六點、第七點及第十九點

名稱並修正為「宜蘭縣政府漁業巡護救難船宜安六號約用人員僱用及管理要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