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 未滿二十歲不得購買或吸菸喔!

注意! 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 未滿二十歲不得購買或吸菸喔!

親愛的年輕朋友們~ 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未滿二十歲的人不得購買或吸菸,這不僅是保護你的身心健康,也是幫助你遠離成癮的第一步。
未滿二十歲吸菸的危害根據專家研究,年輕人開始吸菸的年齡越早,成癮的風險就越高。尤其在大腦發育階段,吸菸中的尼古丁會對大腦發育產生負面影響,可能降低學習與記憶能力,並增加日後戒菸的難度。此外,吸菸會嚴重損害心肺功能,導致未來健康問題,如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病及癌症等。
未滿二十歲者吸菸,會有何處分?
1.須接受戒菸教育。同時其父母或監護人負有使行為人到場之責任;無正當理由未依
通知接受戒菸教育之吸菸行為人處以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行為人為未成年者,方處罰其父母及監護人。
2.未滿二十歲在禁菸場所被查獲吸菸時,處以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全民應遵守菸害防制法!出國返台請勿攜帶加熱菸、電子煙!以免違法遭受到高額罰鍰。菸害防制法修法,全面禁止類菸品(如: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如:加熱菸),故禁止攜帶進入國內!各海關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已嚴格執行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應注意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讓我們一起對菸害說不,為了自己,也為了身邊的人!請善用下列【戒菸資源】
1.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 636363詢問
2.全國超過4,000家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 https://ttc.hpa.gov.tw/Web/Agency.aspx
3.洽詢各縣市地方政府衛生局(所)接受戒菸諮詢或服務,可免費索取戒菸教戰手冊

發稿人:臺南市衛生局國民健康科 沈裕卿
連絡電話:06-6357716分機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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