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1-5月油品抽驗結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1-5月油品抽驗結果

為維護民眾消費市售食用油品之衛生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113年1-5月至轄內超市、賣場及油品製造廠等處抽驗油品,共計抽驗20件,檢驗重金屬(汞、砷、鉛)、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總含量、抗氧化劑、農藥殘留量及黃麴毒素等項目,並進行標示查核,1件花生油及1件黑麻油檢驗結果不符「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不合格產品名單如附件),餘均符合規定。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說明,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須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以表格方式標示「脂肪、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或反式脂肪酸)含量」,其允許之誤差範圍為小於等於標示值之120%;若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反式脂肪不超過0.3公克,反式脂肪含量得以標示為零。本次檢驗不合格1件花生油及1件黑麻油產品,飽和脂肪酸標示數值超出誤差允許範圍(>標示值之 120%),黑麻油產品標示反式脂肪酸為零,經檢出反式脂肪酸含量超過0.3公克,涉及標示不實,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及同法第45條之規定進行處辦,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命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

衛生局也提醒食品業者,應慎選合格原物料來源,如生產油品如為芝麻油、花生油等芝麻或花生類製品,除須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亦應符合「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規定,確實於產品外包裝明確標示過敏原資訊;另臺南亦為本土芝麻產地,每年可有春、秋兩栽培期作,春作主要採收期為每年6~7月,秋作為每年11中旬~12月,現正為產季,民眾可多選購消費。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民眾,選購油品時,應仔細看清楚產品標示,勿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之產品,儘量減少高溫爆炒或煎、炸的烹調方式,烹調時避免多次重複使用或使用不新鮮油品,做菜時要使用抽油煙機排煙以減少肺部負擔。衛生局將持續加強市售油品之把關,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朱俊穎股長、210 吳坤憲科長

油脂稽查1

油脂稽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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