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市民朋友,提醒您,臺南市今(114)年度者臺南市長者免費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計畫開始收案囉!有需要的長輩可先電洽各合約牙科醫療院所約診,再持身份證及健保卡,於約定時間至合約院所提出申請。114年度申請條件說明如下:(一) 設籍於臺南市(民國111年12月25日前設籍於本市,且持續在籍者)且於民國4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之市民或民國5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之原住民(需檢附戶籍謄本影本)。(二) 申請顎健康有功能之牙齒【含智齒】存3顆以內。(三) 補助者之限制:1. 每人每顎僅補助一次。2.已申請「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戶老人補助假牙實施計畫」或「臺南市政府110-114年度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並經補助者,5年內不予重複補助。3. 申請者綜合所得稅稅率未滿20%者(以112年度為綜合所得淨額未滿新臺幣1,260,001元者) ,如為被扶養者,依扶養者申報稅率計算。 合約牙科醫療院所可至本局網站「業務專區」/「國民健康管理」/「免費全口假牙」下查詢,或電洽:06-6357716#240、242(洪小姐、王小姐)即可詢問,最後提醒各位市民長者及朋友,為維護品質,每月院所可受理申請案件有限,請先與合約院所預約時間,以免久候。發稿人:國民健康科 鄧嘉仁 連絡電話: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257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