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稽查抽驗結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稽查抽驗結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執行「113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於113年9月至10月共計查核4家業者,其中1家業者查獲2件產品標示不符合(2件皆為植物油含量超過總重量5%),上述不符規定事項,衛生局皆已依法處辦且後續業者已完成改善,其餘稽查抽驗結果皆符合規定。(不合格名單與處分結果如附件)。 巧克力主要包含可可膏、可可脂、可可粉並可添加糖、乳製品或食品添加物製成不含內餡固體型態之產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巧克力製造業者除了落實執行衛生安全管理,要留意產品可可含量比例進行宣稱,倘查獲包裝產品標示不符合或標示不實之情形,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或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或第45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業者或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朱俊穎 股長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211 林曉玫技正、210 吳坤憲科長
圖: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3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不合格名單

圖:衛生稽查員稽查巧克力製品原料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稽查抽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