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廢止烏魚汛期海上作業規範,自即日生效 2024-11-05 作者: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4日以農漁字第1131525591號公告廢止。 公文暨公告.pdf 相關文章北區容器減量大車拼 逗陣回收換好禮114/2/8(六)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辦理GRAMIN台灣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新春就業徵才活動,歡迎求職民眾踴躍參加。南市打造優質校園資訊基礎環境建設 蟬聯11年全國特優!『蛇來蛇去鹽水觀光美食城逛燈節、吃美食、提燈籠』!大埔福德祠捐贈救護車 黃偉哲感謝廟方攜手信眾守護市民健康奉獻體壇30年金城國中教練林漢森榮退 黃偉哲頒獎牌感謝對體育長期奉獻南市長者無障礙褔利之家跌倒就醫 社會局前往探視並全面檢視所屬建物無障礙南市府推廣「銀齡友善」年菜 黃偉哲:老年人口增加,應重視長者飲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