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化局辦理北區「原兵配廠」觀光藝文商業專用區招商說明會,擬開發10,000平方公尺藝文展演營運空間

臺南市文化局辦理北區「原兵配廠」觀光藝文商業專用區招商說明會,擬開發10,000平方公尺藝文展演營運空間

發稿單位:文化局

發稿時間:113年8月29日17:10

 

臺南市北區大銃段2、5、13、16地號等4筆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昨日於台南大飯店舉辦招商說明會,多位潛在廠商包含不動產規劃顧問業者、建設公司、百貨公司及旅館業廠商均踴躍派員參與。

   

「大銃段2、5、13、16地號等4筆土地」為臺南火車站附近少有的大面積觀光藝文商業區用地,基地面積2萬2537.79平方公尺(約6817.68坪)(建蔽率60%,容積率360%),基地連接臺南市公園北路,也鄰近臺南車站及臺南公園等,交通便利。

 

文化局為讓投資人更加了解「臺南市北區「原兵配廠」觀光藝文商業專用區招商案」,於113年8月28日下午2時,在台南大飯店7樓經典Ⅰ廳辦理招商說明會。為使潛在廠商皆能公平且第一時間取得招商資料,文化局於機關官網建構「重大投資案行政透明專區」,主動發布訊息將招商公告及契約草案、招商座談會之簡報資料等資料全面公開,促使外界即時了解招商資訊,文化局政風室主任也向在場廠商宣傳,透過QR-Code連結「文化局企業服務廉政平台」可取得標案最新訊息與企業誠信經營指引,藉由本次招商說明會,蒐集潛在廠商意見,期使廉政工作成為推動招商案之助力。

   

文化局表示本案開發項目供文化展演、創作研發、藝文教育、育成訓練、藝術推廣使用之建物總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10,000平方公尺。如廠商採一次全區開發應於投資開發契約簽訂日起4年內,完成全部建物之興建工程,取得使用執照並開始營運。如果要採分二期開發,廠商應於投資開發契約簽訂日起4年內,完成第一期開發之興建作業,取得使用執照並開始營運,且第一期開發範圍須包括基本應開發項目;另廠商應於投資開發契約簽訂日起15年內,完成第二期開發之興建作業,取得使用執照並開始營運。招標案投標期限為113年9月30日下午5時,歡迎有意願參與投標本案的投資人踴躍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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