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112年8月底止,本市太陽光電同意備案共11,557件,備案容量達4,042MW,預估年發電量約52.06億度,年減碳量將近262.1萬噸,地面型設置達2.34GW、屋頂型亦達1.69GW,市府堅持「生態優先」、「生存優先」、「意願優先」3大原則,期望透過推動屋頂型及營農型光電一地多用的方式發展太陽光電。
- SDGs目標7「確保所有的人都可取得負擔得起、可靠、永續及現代的能源」項目獲得2022亞太永續行動獎「銀獎」殊榮。SDGs不只是目標,而是地方政府如何落實永續未來,無論政策面、社會面、第三部門、公民意識都需環環相扣,共同織就藍圖,才能創造城市的永續價值。今周刊對此進行2022永續城市SDGs評比,本府獲得「最佳綠能發展獎」之殊榮,肯定了臺南市府對於綠能發展的推動不遺餘力。下半年度更以「陽光電城3.0,永續發展齊淨零」,榮獲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也是全國唯一以綠能推動獲獎的政府機關單位。
- 109年7月28日修正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及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之農業用地,2公頃以下不同意辦理變更,惟符合該要點七之一條但書規定者,得申請變更使用;爰市府依前開但書規定,「屬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併聯審查意見書或行政院核定『一百零九年太陽光電6.5 GW達標計畫』列管有案之太陽光電專案推動區域。」,其中「一百零九年太陽光電6.5 GW達標計畫」係依經濟部能源局與農業部會議決議之審認樣態辦理審查。
- 2公頃以下農地,其申請興辦事業計畫仍需經過市府相關局處審查,包括經發局、農業局、水利局、環保局、地政局、都發局…等相關局處共同把關,依各局處執掌法規嚴格把關,而審查核准案件或審查中案件,市府亦於官網建置「太陽光電透明治理專區」,將相關案件審查流程公開透明化,以最嚴謹審慎的態度面對外界審視。
- 3年,市府檢討2公頃以下農地申請變更光電案件已無推動之必要,於112年3月30日公告同年 7 月31日後不再受理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案件,市府經濟發展局再次強調,所有光電申請案均依相關法規辦理,實質審查過程嚴格把關,未來也將監督核准案件要確實依法建置,並加強施工與營運查核,確保光電政策正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