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上半年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抽驗結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上半年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抽驗結果

       為保障市民飲食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市售食品中重金屬抽驗,抽驗品項包括果菜類、菇類、食米、嬰幼兒食品及副食品等,共計抽驗14件檢體,檢驗結果有1件巴西蘑菇檢出重金屬鎘不符規定,衛生局已令業者立即下架及停止供應。經查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經查證屬實,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購買符合衛生標準之竹笙、巴西蘑菇等食品原料,再進行加工或烹調使用,不要使用來路不明的食品原料,並要保留購買來源業者之相關資訊及文件,如業者基本聯絡資料、交易發票、進貨單據等資料,如原料或產品發生問題,才能第一時間溯源找出問題產品來源,保障民眾健康權益。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呼籲民眾購買食品時,應慎選優良有信譽之餐飲店家消費,並注意產品包裝標示資訊(如: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製造廠商等),避免挑選色澤過於鮮豔、有刺鼻味、非自然原味之產品;視需求適量購買,妥善保存並儘早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轉224朱俊穎股長、210 吳坤憲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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