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臺南市衛生所醫師(南區、北區各1名)

【徵才公告】臺南市衛生所醫師(南區、北區各1名)

徵才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臺南市衛生所醫師(南區、北區各1名)

職務編號:

職務列等職系:師(三)級或師(二)級

有效起日:113年5月28日

有效終日:113年6月12日

機關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聯絡人:人事室科員葉小姐

聯絡電話:06-2679751#315

電子郵件:a00697@tncghb.gov.tw

人員類別:【公務人員】

工作地點:全市

須具資格:
一、學歷: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考試及其他資格條件:醫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並具有執業登記及負責醫師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非尚在「衛生福利部公費醫師分發服務作業要點」規定服務年限之公費醫師。

必備資料:
一、非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應繳證件(以A4影印裝訂,於證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醫師考試及格證書、3.醫師證書(正反面)、4.專科醫師證書(在效期內)(適用「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管理要點」者,於專科醫師訓練期滿6個月內得先以完訓證明取代)、5.2年以上公私立醫療機構服務證明、6.身分證正反面、7.應徵人員簡歷表(請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相關檔案」下載,註明應徵所別及職稱)。如曾任公務人員請加附最後一次機關派令、銓敘審定函、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
(二)請將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人事室收,封套載明應徵所別及職稱,以113年6月12日前郵戳為憑),或於113年6月12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a00697@tncghb.gov.tw),並請務必來電確認,06-2679751#315葉小姐。
二、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現職人員應徵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搜尋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再於DK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證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醫師考試及格證書、3.醫師證書(正反面)、4.專科醫師證書(在效期內)、5.二年以上公私立醫療機構服務證明、6.身分證正反面、7.現職派令、8.現職銓敘審定函、9.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合者擇優另行約談。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工作內容:醫療、公共衛生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正取:2名

備取:2名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徵才公告】臺南市衛生所醫師(南區、北區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