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經濟發展局
發稿時間:113年5月14日16:00
有關柳營區地方居民反應柳科環保設施用地 (以下稱本案) 的開發應該充分跟鄰近八個里居民溝通,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本案是為因應環境部112年12月28日發布的《環境部審查園區開發行為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處理原則》,該原則明定園區產生之廢棄物,以園區內處理為原則,園區廠商進駐率達一定比率時,應提出廢棄物處理設施興建規劃書及啟動後續興建,本案就是依照該處理原則,因此啟動提案程序,後續也會依照促參相關法定流程藉由公聽會充分了地方居民心聲及訴求。
經發局局長林榮川表示,本案是由政府提供土地、設施,民間整體規劃及投資,採購金額有部分來自促參獎勵金,且受財政部促參案件列管,已於今年2月7日辦理政策公告,公告內容也同時敘明「相關規劃事項應取得地方居民共識」,另依公告案件作業流程,自合格的提案中評定初審優勝申請人,之後再依評選出的提案內容辦理公聽會,公聽會所提的建議或意見,申請人應將公聽會所提建議或意見納入可行性評估報告,市府將對報告進行審視,若未獲市府核定,即屬初審不通過。另依政策公告的內容,評選出的優勝申請人如果沒有完成公聽會程序,為初審不通過。
依促參法規定,公聽會是指主辦機關向居民、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廣泛蒐集意見之會議。未來被評選出優勝的申請人應配合出席公聽會及簡報說明,目的就是為了要聽取地方居民聲音及訴求。所以未來執行內容將會加入公聽會後的結論做為執行依據之一。本案預計於113年6月審查可行性評估報告,7月辦理公聽會。
經發局表示,本案是配合中央政策要求各工業區應具有處理事業廢棄物的能量而推動,且本案經核准採促參開發,加上經環評委員嚴格審查並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報告,經發局目前是依促參相關法定程序辦理,未來將依法令規定及公聽會後之結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