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公告「安平漁港移除碼頭私人物品」,限於5月10日前未移除視廢棄物逕行清除 2024-05-03 作者: 依據漁港主管機關漁業署委辦計畫合約書及漁港法第17條。 公告-安平漁港移除碼頭私人物品-1130503印.pdf 相關文章攜手共創數位新篇章!臺南市啟動2025公共程式推動計畫喜迎新年來臺南走春,美食安心吃海安商圈「蛇得花錢」新春市集 逛街民眾絡繹不絕區政建設大步走 活動中心新展顏「蛇我其誰」開運同行 觀光工廠納福迎春招好運南市社會局推動社區世代共融 永康西灣社區蛇年親子踩街拜年問賀新春金蛇走春來臺南 大廟迎春活動熱鬧登場臺南市第4屆青委會聚焦五大政策面向 開創青年公民參與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