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經濟發展局
發稿時間:113年2月26日16:40
鑒於屏東明揚公司的大火,市長黃偉哲非常重視企業的防災觀念,指示市府經發局應加強向業者宣導。預防災害勝於救災,企業防災的重點在於提升自主的災害韌性:提升企業的災害預測、減災、整備、應變能力,並促使企業可以在災害衝擊中迅速、健全地恢復營運。
各工廠可於網路搜尋「企業防災指導手冊」,參考內政部消防署之防災知識,有關企業防災部分,宣導企業防災指導手冊、教學簡報及影片,了解如何進行及防災帶來的效益。
每年經發局配合消防局針對列管公共危險物品之工廠進行聯合檢查外,亦不定時查核。另現有工廠達危險物品申報管制量需於發生日起10日內上網申報,前項資料如有填報不全得於15日內完成補正;如仍未依規定修正視同申報未完成,可能面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仍不遵行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行政院於112年11月30日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修正工廠違反製造、加工及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若未申報和申報不實,工廠負責人罰鍰金額上限增為500萬元。
經濟部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系統優化主動通知功能已建置完成,以利即時取得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資料。業者每年定期完成申報且經南市府經發局審核後,系統將自動發送電子郵件轉知南市府消防局、工務局、環保局、勞工局,以及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各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等相關機關。承上,各相關機關如經南市府經發局開通工廠危險物品系統帳號權限後,可即時登入系統查看危險物品申報明細、工廠危險物品廠區配置圖、機械設備配置圖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影本,以利提供救災使用。
另南市府經發局去年發文請臺南市工業會、臺南市總工業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本市各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及本市各工業區廠協會等相關工業機關,協助轉知轄內工廠,通知廠內涉有危險化學物質工廠務必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於每年1 、7月底前應進行危險物品網路申報 (危險物品申報含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需上傳保單) (至113年1月31日止總共申報296家),後續再經由經濟部將申報內容轉傳至環境部化學雲,提供各地方政府如消防局等相關主管機關依其管理權責運用。而核准或許可再利用之易燃性廢棄物為原料從事製造、加工之工廠 (本市計有3家),應按月向主管機關申報該廢棄物之種類及原料儲存量,稽查時並加強宣導將申報資料及危險物品配置圖建檔置於工廠警衛室,俾於災害發生時提供救災單位參考,亦應檢視是否符合「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有關儲存場所之保留空地、安全距離、擋牆、建物構造、出入口等相關規定,並呼籲企業主要重視工安,建立全員安全意識做好廠內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災害發生。
經發局於工廠登記時皆副知消防局、職安健康處、環保局、工務局等各機關,俾利即時管理輔導,並於公文加強宣導工廠改善廠內建築防火、防火避難設施、設置自動滅火設備等替代措施,以避免火災發生。
經發局林榮川局長表示,災害所造成的財物及人員損失是大家所不樂見,但災害的發生或擴大可能就是因一些不起眼、疏忽的細節而引起,因此經發局積極輔導推動企業自主防災,並於企業內部成立義消及民防團隊,幫助企業落實平時預防與災時搶救工作。並不定期配合消防局透過訓練,完善面對災害的應變機制,以期讓台南市民在職場工作更安全有保障,並且呼籲工廠業者應誠實申報危險物品,並做好管理,共同維護社會大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