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
- 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3年3月19日(星期二)前提送 (親送、郵寄正本)
- 受理單位: 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 受理對象: 現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符合該須知臚列之成績或優良表現資格者(如下說明)
- 受理文件: 請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提送受理單位申請。(點擊下方連結前往專區下載申請表)
! 注意事項
請務必使用112學年度第 1 學期專用申請表及附件,勿延續使用上一期申請表。
◈❖【原住民學生】◈❖ (詳請下載須知查閱)
- 對象 : 本須知所稱原住民學生,指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 ,且為國內大專校院以下學校之在籍學生。
- 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 申請表下載 : 本官網左方選單「申辦業務」-「原住民」專區公告-112學年度第 1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下載使用。
※如有疑義請電洽承辦人員06-2991111 轉分機8952劉小姐
◈❖【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 (詳請下載須知查閱)
- 對象: 本須知所稱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指本市高中(職)以下或國內大專校院在籍學生,且其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戶籍資料經本市戶政事務所註記【熟】記事者。
- 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 申請表下載 : 請於本官網左方選單「申辦業務」-「平埔族群」專區公告-112學年度第1 學期「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下載使用。
※如有疑義請電洽06-2991111 轉分機8970 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