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預告「禁止所有經營或兼營籠具漁業漁船於每年十月一日起至隔年三月一日止,於公告漁場範圍內海域作業」 2024-02-01 作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辦理。 本文113020101.pdf 海域漁場圖.pdf 沿岸漁場水域排除區域及其經緯度座標一覽表.pdf 相關文章🎊🎉隆田CHACHA文資逍遙YO 兒童節連假活動🎊🎉在地人的故事-林允力鐵雕展大鵬展翅~玄草 陳吉山書法個展《逆行人間》陳正雄雕刻個展2024南瀛獎「鑲崁藝術」馬賽克壁畫工作坊~開始報名囉~~2024神韻台灣巡迴演出星光音樂廣場-豐燕歌謠民歌樂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