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幼兒客家語言文化推廣計畫,開始受理申請至113年12月31日止,請踴躍參與。

臺南市幼兒客家語言文化推廣計畫,開始受理申請至113年12月31日止,請踴躍參與。

一、為普及本市幼兒園對客家語言文化的認識與教育推廣,扎根臺灣多元文化觀念,爰訂定旨揭計畫持續推動。
二、旨揭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受理申請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審查結果於114年2月1日至114年2月28日公告申請結果並函知各園所,申請結果會同時公告於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s://web.tainan.gov.tw/hakka/)。
    (三)執行期間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三、有意願申請之園所,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填具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郵寄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薛先生(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4樓;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8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