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修正「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 2024-11-15 作者: 依據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辦理。 公告-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1131114苗栗縣政府公文.pdf 公告-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1131114苗栗縣政府.pdf 相關文章「臺南400‧精湛好食─揣(tshuē)餐廳」系列 選材理菜,入口藏情,筑馨居勇哥紮實功夫展現臺菜精髓「113台南資訊月-AI應用特展」盛大登場捷運藍延線舉辦公聽會 歡迎民眾踴躍參加提供意見金山灣區中華民國國慶委員會拜會南市府 黃偉哲盼攜手僑胞促進台美城市交流數位學習再獲佳績!南市開發「智慧魔鏡-生成式AI數位學習平台」 榮獲2024年「天下城市治理卓越獎」社會進步組優選民生污水處理5G智慧升級 黃偉哲打造水資源永續循環新典範北區歲末社造派對 義賣所得捐贈善牧台南嬰兒之家日本滋賀縣議員及鹿兒島縣阿久根市長拜會黃偉哲 國際城市交流情誼更加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