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衛生局
發稿日期:112年9月26日
中秋將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前往本市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等商家稽查及中秋節應景食品抽驗,包括月餅成品、餡料(如鹹蛋黃、豬肉餡、豆餡等)及應景烤肉常用的食材,如蔬菜、水果、肉類及其加工製品、水產類及其加工製品、豆製品、烤肉醬等,共計抽驗79件,檢驗結果78件符合規定,其中1件甜豆檢出農藥殘留不符限量規定,衛生局已依法裁處違規業者。
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中秋節前夕,衛生局派員稽查月餅製售商、食品販售業,確保業者作業環境衛生安全,讓市民歡度佳節,也能吃得安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產製販售過程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安全及衛生。
市長黃偉哲致力打造台南為美食之都,他也提醒市民,天氣仍炎熱,食品不易保存,民眾要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新鮮」、「要撤底加熱」、「要生熟食分開」、「要洗手」、「要注意保存溫度」;本局再次提醒消費者選購食材應注意來源、保藏儲存條件,選擇包裝完整、看清食品標示,烤肉時生熟食應分開存放,避免交互污染,充分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
即食食品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長,以避免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6-267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