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社區型陽光屋頂執行成果

臺南市社區型陽光屋頂執行成果

臺南市為全國綠能領航者,無論是屋頂型及地面型之太陽光電同意備案容量均占全國第一,總計4,500MW,臺南市也是全國第一個制定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的城市,並已訂定淨零永續城市管理自治條例,提出淨零轉型策略,包括能源轉型、低碳綠色運輸、住商能效提升及循環經濟綠色生活等四大面向,中央去年正式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並三讀通過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增訂符合一定條件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應在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臺南市黃偉哲市長表示,2050淨零碳排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綠色能源已成為未來經濟發展的趨勢,鑑於目前屋頂型光電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且近來AI產業對綠電需求量增加,為響應中央光電政策,市府採推動「屋頂光電」及「複合利用光電」的政策,並利用本市日照長的優勢,加速綠能項目之推動、扶植綠能產業的發展及建立產學研合作管道等方式,提升本市綠電設置容量。

經濟發展局林榮川局長表示,為推動本市屋頂型太陽光電的設置,本市已遴選出五家優良廠商,對於住宅、工廠及社區屋頂需設置光電者,亦可洽詢前開五家優良廠商評估辦理,加速本市屋頂型光電的設置,截至113年7月31日止,屋頂型太陽光電同意備案共11,466件,備案容量達1,962MW,其中陽光社區件數有1,608件,佔比達12.63%,備案容量約35MW。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為鼓勵民眾申請屋頂型光電,本局透過補助降低民眾成本,增加民眾及團體設置誘因,並藉由說明會宣導本市再生能源政策及加碼補助金額,依不同補助類型其每峰瓩 (KW)分別提高為新臺幣(以下同)5千至1萬7千5百元不等,補助上限100萬元。針對今年社區型補助,每峰瓩(KW)亦增加為7千5百至1萬2千5百元不等,最高補助50萬元,除一般民眾可以申請外,也鼓勵各團體提出申請,補助期限到今年11月30日止,期望能源轉型外,兼顧環境生態、廠房生產及市民生活,為我們下一代子子孫孫種下一顆綠電的樹。

  • 新市區-永新社區E區-99.5千瓦.JPG
  • 陽光社區-安南區人間清境.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