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地政所至松年大學宣導 申辦更正編定要及時

新化地政所至松年大學宣導 申辦更正編定要及時

發稿單位:地政局

發稿日期:113年9月7日

 

      新化地政事務所關懷行動列車開到新化教會松年大學,於9月6日向樂齡長輩宣導包含更正編定申請、租屋電費新制、違反農用罰則,以及申辦地政異動即時通與住址隱匿等防詐騙措施,現場並透過實際案例分享、播放影片解說、同時站在長者的角度與他們對話,進行有獎徵答腦力激盪,引導與會長輩增進對於更正編定及不動產權益的了解,提升自身產權保護意識。

       新化教會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陳毅哲牧師經營松年大學,積極鼓勵長輩樂齡學習,本次與新化地政事務所合作宣導防詐騙,反應熱烈,成效良好。

       地政局陳淑美局長說明,民國63年區域計畫法發布實施後,本市於民國65年6月1日公告完成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類別編定,當時規定的作業方式,是按照土地的主要使用現況來編定,所以有些土地雖部分已作住家使用,但仍可能會因土地主要作農業使用而被編定為農牧用地,所以民眾如有於非都市土地公告編定前或實施區域計畫建築管理前的合法房屋,可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更正編定,就舊有合法住宅的範圍分割後,再就該部分更正為建築用地。

      農地上現存民國65年6月1日以前之舊有住宅,擁有既存實施建管前或公告編定前的合法房屋,符合條件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更正編定。若農地為「田」地目且為1-12等則者,則該農地上的舊有建物就必須在62年12月24日之前存在。 新化地政所強調,現行申請更正編定的法源將於114年4月30日屆期失效,在申辦過程中,需由各業務主管機關會勘審查事項,若有補正,則需要更長的作業時間。因而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提出明確建議期限,請符合資格者於114年1月31日前申請,以期能於114年4月30日前更正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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