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公告修正「新竹縣魩鱙漁業管理規範」 2024-07-12 作者: 依據漁港法第九條、第十四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四十六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公文113071201.pdf 公告113071201.pdf 相關文章本淵寮朝興宮金獅陣10月赴日展演 黃偉哲授旗肯定讓世界看見台南臺南市防範天文大潮 已經準備待命【公告】本府「113年度原住民族語傳承人才培育計畫-族語考照培鷹、族語師資高」課程,延長報名期限至9月30日止。「2024臺南教育之星來透可」影片感動上映 南巿府邀請全國師鐸獎得主入鏡 傳遞教師的愛與堅持永康區東橋七路單行管制,請用路人提前改道第4屆第4次議會定期會開幕 黃偉哲率市府團隊備詢「太陽能動手做」科學城永續發展工作坊打造安全販售及購物環境 仁德市場耐震能力補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