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積極查訪及持續宣導業者落實工廠使用危險物品自主申報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積極查訪及持續宣導業者落實工廠使用危險物品自主申報

「工廠管理輔導法」、「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於今(113)年陸續修正發布施行。中央本次修正重點包含增加危險物品動態申報機制,廠內有製造加工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時,工廠負責人應確實申報,並做好危險物品管理且即時更新廠內危險物品變動資訊,依法規提高最低保險金額為現行1倍,總保險金額提高至 7,200 萬元,以增加對第三人之保障。另外,工廠違反申報義務時,將先處罰緩再限期改善,而工廠負責人罰鍰金額提高至500萬元,以要求工廠負責人重視申報作業。本市截至今(113)年6月底自主申報家數相較於去年同時期增加6成,顯然已逐漸喚起工廠廠商重視,未來仍將持續宣導,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黃偉哲市長呼籲企業本身應具備自主防災觀念,平日預防災害勝於救災,希望業者本身能落實工廠危險物品的管理,不要心存僥倖心態,避免發生災害而遭受生命財產的損害。

經發局林榮川局長再次重申工廠業者應確實申報及管理危險物品,並自主檢討工廠安全並推動防災措施,一定人數或規模之公司工廠應自主成立民防團隊,於平時定期演練,完善災害應變機制,以期讓工廠員工與市民更有生命財產安全保障。

經發局進一步表示為協助中央政策推動,除了以公文通知業主自主檢核外,並於6月間結合年度例行性工廠校正作業及經濟部訪查業務,持續推動輔導重點產業業者進行自主檢核,並派員針對民眾陳情檢舉案件或其他機關通知案件到場稽查宣導,或會同消防、勞安等機關進行聯合稽查時促請業者將危險物品配置圖等資料置於工廠門口等便於搶救人員取得之位置(如警衛室等);經發局呼籲企業務必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在每年1月及7月底進行網路申報,相關資訊請至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文件下載區-工業行政科-工廠危險物品申報暨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申報專區查詢,企業建立安全意識,做好廠內安全管理工作,才有效預防災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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