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端午節節慶食品抽驗結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3年端午節節慶食品抽驗結果

        因應端午節來臨,為使市民食得安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強端午應景食品抽驗!檢驗48件食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衛生指標菌、農藥殘留量、動物用藥、真菌毒素及重金屬等項目。
衛生局表示,檢驗結果45件符合規定,有3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不合格產品名單如附件),針對不符合規定產品,已令販售業者立即下架。其中2件蘿蔔乾製品檢出苯甲酸超標,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另1件香菜檢出農藥殘留超標;經查來源皆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黃偉哲市長致力打造台南為美食之都,特別提醒市民,天氣炎熱,食品更不易保存,民眾要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新鮮」、「要澈底加熱」、「要生熟食分開」、「要洗手」、「要注意保存溫度」;選購食品時須看清產品標示資訊,並依產品標示之儲存條件保存,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久,以避免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若食材已變質或腐敗切勿烹調,同時應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並澈底煮熟,以防食品中毒。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呼籲,購買粽子乾貨配料時,應選擇商譽及衛生良好之廠商購買,優先選擇有完整標示(包括品名、成分、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重量、營養標示等)之包裝產品,避免選購來源不明、顏色過白或太鮮豔的產品,包粽子常用蝦米、香菇及栗子等食材可先用溫水浸泡並多次換水,有助去除殘留添加物。提醒民眾在享受美食之際,亦要注意均衡飲食與食材衛生安全,端午佳節才能「吃得健康又安心」。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朱俊穎股長、210 吳坤憲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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