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社會局
發稿時間:113年5月13日17:25
有關報載台南市疑有弱勢邊緣戶家中猝逝後由里長協助下葬一案,社會局獲報後已立即前往案家關懷訪視,並協助媒合社會資源予以協助。社會局指出,該案自112年11月接獲衛政單位通報弱勢家庭後即指派社工介入協助,期間家屬表示有經濟壓力,社會局協助申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然經審核其動產、不動產及收入等皆超過現行標準甚多,故無法取得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
今(113)年3月中旬個案因身體不適住院治療於3月底返家,社工前往訪視了解其生活情況,個案生活可自理,亦能自行使用交通工具外出。社工經評估後考量其主要照顧者因工作因素時常不在家,前後歷經12次電訪、8次面訪,總計達20次主動與家屬討論個案後續照顧計畫,並協助聯繫養護中心,提供身障鑑定及居家服務等資訊,然受限家屬意願及無法積極配合就醫,致張男無法取得身障證明,影響其長照補助資格。
社會局強調,經社工評估,家屬若確實因經濟因素無力負擔照顧費用,社會局將協助媒合民間資源提供協助。若遭遇生活陷困需要協助可至各社福中心求助或電洽社會局06-2993992,若有長照服務需求可撥打1966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