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預告訂定「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 為」 2024-05-03 作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2項及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辦理。 公告-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1130503苗栗縣政府公文.pdf 公告-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1130503苗栗縣政府.pdf 相關文章捷報!南市參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及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再創佳績 獎牌數大幅成長!國內新增1例腸病毒重症個案,籲請家長及教托育機構提高警覺,留意嬰幼兒重症前兆病徵,落實生病不送托、不上學!關心孕媽咪的健康,接種新冠XBB疫苗,保護自己也讓寶貝有抗體! 雨後孶生源飆高,最新登革熱病例及蚊媒資料,南市登革熱防治中心網站報乎給你知!【公告】客語陪伴員及客語生活家庭媒合名單定期居家「722」量血壓,成為自己的健康守門人推動高齡友善社區計畫需要你和我投資臺南企業分享說明會熱烈報名中 歡迎企業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