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公告本府經管之第二類漁港馬公第二等漁港因船舶席位已飽和,自即日起暫緩進港泊靠 依據漁港法第15條規定辦理。 公文-本府經管之第二類漁港因船舶席位已飽和,自即日起暫緩供自用小船、休閒用筏(載).pdf 公告-本府經管之第二類漁港因船舶席位已飽和,自即日起暫緩供自用小船、休閒用筏(載).pdf 相關文章臺南公園 6月1日導入科技執法取締違規車輛 呼籲民眾共同維護公園環境113年臺南市政府大專院校非暑期工讀錄取公告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呼籲工廠業者確實申報危險物品產業投資好時機|七股科技工業區土地第二次公告出售台南市府再獲中央補助前瞻立體停車場3.2億經費南市水利局強化行政效能 建構公私協力廉潔永續平臺永康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建設全面啟動 黃偉哲期許提升市民生活環境品質南市府回應今(16)日議員總質詢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