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經發局
發稿日期:113年2月22日
為推動綠能產業發展,臺南市政府推動「臺南市綠能產業園區」於21日召開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議,委員們以當地淹水潛勢無法解決、野生動物棲地豐富等因素,建議認定不應開發;市府經發局表示,將於收到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議紀錄3天內提出申訴,30天內提供補充資料,持續爭取環評大會委員的支持。
市府經發局表示,針對環評委員所關心淹水、生態環境等議題,均於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節已有載列:
淹水疑慮部分,針對淹水潛勢區的部分,園區原滯洪量體需求計算已經有將既有淹水量體納入考量,滯洪需求量體除依法規規定之計算方法外,尚增加區內既有淹水量體及區外有機農場淹水體積,安全係數也從法規規定之1.2提升至2.28,並經過水利單位審查通過。
生態議題部分,園區既有之造林包括環保林園及平地造林,將全數透過區內保留移植及區外移植,並將認養南沙崙農場 46 耕區(約 15 公頃)作為區外移植區域強化生態補償,營造生態棲地。另外已依保育類物種(如環頸雉、東方草鴞、燕鴴)之棲地特性,研擬相關保育對策,並經園區配置及規模調整,保留區內約2公頃之塊狀綠地,提供棲地復育及棲地補償。
經發局強調,本綠能園區目標是連結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以期深化綠能產業及技術發展,有開發之必要性,針對本次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議委員提出尚有疑慮之議題及需再補充說明之處,本案將再進一步說明及檢討,並於30天內提供補充資料,持續爭取環評大會委員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