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臨時人員113年1月起加薪4%

南市府臨時人員113年1月起加薪4%

勞動部自113年1月1日起,提高全國勞工每月基本工資從現行26,400元調整為27,470元。臺南市政府表示為照顧基層員工,市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臨時人員每月薪資,配合中央調整基本工資,前奉市長黃偉哲核定自113年1月份起同步採新標準發給,平均調幅百分之四。

市府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市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臨時人員包含臨時技術工、臨時司機、臨時游泳池救生員,每月薪資係次月領薪(俗稱領月尾),113年1月份調薪後之薪資,將於2月1日透過委託之金融機構、郵局轉撥至同仁薪資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