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南市「114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奬勵計畫」自114年4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

【公告】臺南市「114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奬勵計畫」自114年4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

為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鼓勵參與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並培育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及教學人才,特訂定本計畫。

  • 獎勵對象:

(一)中級: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具原住民身分且年滿18歲以上族人,通過並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3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或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

(二)中高級(含)以上級數: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具原住民身分,通過並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3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或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

  • 申請期間:114年4月1日至7月31日止,請踴躍申請。
  • 計畫規定及申請表件,詳如附件。
  • 114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通過獎勵金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