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法制處約用人員5等1階(L003007)職缺1名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約用人員5等1階(L003007)職缺1名

徵才機關臺南市政府法制處

職稱約用人員(L003007)

職系

職務列等約用5等1階280薪點,月薪37,800元

刊登有效起日2025/3/27

刊登有效終日2025/4/2

人員類別約聘(僱,用)人員

工作地點安平區

須具資格條件須具資格: 1. 大學以上法律相關學系畢業。 2. 品德操守優良,具服務熱忱。 3. 熟悉電腦操作及公文、行政文書等處理經驗。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內容1. 辦理未登記工廠、工廠納管、園區開發等項目為主之訴願案審理、法令疑義會簽及法制作業等業務。 2. 其他相關臨時交辦事項。

機關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2991111分機8860

電子郵件yu6910@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必備資料: 1. 履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徵才公告上方,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 2. 身分證影本、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工作證明文件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簽章(需載明工作起迄時間;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3. 如通過英語檢定,請附證明文件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及簽章(無則免附)。 4. 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備妥上開資料,並於114年 4 月 2 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法制處收(封面註明應徵約用人員L003007)。 5.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辦理甄試(口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經錄取者,由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及本處刊登錄取公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亦不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正取1 名

備取1
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其他說明
本處本次有2職缺(L003005、L003007),歡迎有意願者均可投遞,不以擇一投遞為限(亦即可同時分別投遞2職缺,及2份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