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宣導從事飛魚卵漁業請於114年 3月1日至3月21日止提出申請,逾期不 予受理, 2025-03-03 作者: 依據「兼營飛魚卵漁業之管理及應遵行事項」第2點規定,當年度3月1日至3月21日為受理申請兼營飛魚卵漁業之期限。 本文114030301.pdf 兼營飛魚卵漁業之管理及應遵行事項宣導說明書.pdf 兼營飛魚卵漁業申請書.pdf 相關文章臺南市114學年度國小資優鑑定開始受理報名 新增4所學校 選擇更多!114/03/18(二)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辦理永康區東橋里活動中心廠商聯合徵才活動 歡迎求職民眾踴躍參加114/3/14(五)佳里區廠商聯合徵才活動暨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就業徵才活動,歡迎求職民眾踴躍參加南市府說明0121震災後復原進度 宣布3/5成立「震災復原聯合服務中心」加速協助災民回復日常生活出席熊本縣日台會館開幕 黃偉哲盼更加深台南熊本相互友好南市工務局完成楠西南水署34間宿舍修繕工程 供0121地震受損戶中期安置臺南市推動「大小作家來聊書」 40場名家對話 帶領千名學子走進閱讀世界柳營水資源回收中心邁向除氮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