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公告「通霄鎮通霄漁港漁具整補場及其相關設施使用之禁 止行為,並自114年2月14日生效 2025-02-19 作者: 依據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辦理。 公告-通霄鎮通霄漁港漁具整補場及其相關設施使用之禁止行為-1140213苗栗縣政府.pdf 公告-通霄鎮通霄漁港漁具整補場及其相關設施使用之禁止行為-1140213苗栗縣政府公文.pdf 相關文章響應2025世界母語日 臺南市持續推動族語家庭促進傳承114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申請期間自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歐盟暨會員國參訪團拜會南市府 產業交流合作新契機蔡連博會長捐贈救護車 黃偉哲感謝善行義舉讚仁風廣被經典賽資格賽臺南連3天轉播挺臺灣 南市府攜手番薯丸品牌 棒球場與南瀛綠都心雙應援急水溪青葉橋品質獲金安獎肯定 桃園市府專程赴台南取經傾聽災民心聲 臺南市政府明(22)日起前進災區辦理說明會歐盟暨會員國參訪團拜會南市府 黃偉哲期待共創歐臺產業交流合作新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