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南市政府114年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補助計畫 開始受理申請

【公告】臺南市政府114年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補助計畫 開始受理申請

本府為配合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營造母語社區與公共領域客語學習環境,並增加民眾使用客語之意願與能力,特訂定本計畫。

補助對象:(須具備以下三項資格之一,並於本市開設客家語言文化相關課程者)

  1. 領有客家委員會客語薪傳師證書者。
  2. 參加客家委員會或其公告之學校、機構或法人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3. 具客語少數腔調語言專長,並有2年以上相關教學經歷者。

收件時間: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4年2月28日止

申請方式:請同時繳交申請文件紙本及電子檔

紙本:請郵寄或親送至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電子檔:請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收件地址: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4樓)

請於信封註明「申請客語深根計畫補助」

聯絡方式:

文教推廣科蔡小姐06-2991111分機1544

電子信箱:katie0814@mail.tainan.gov.tw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臺南市政府114年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