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修正「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 2024-11-15 作者: 依據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辦理。 公告-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1131114苗栗縣政府公文.pdf 公告-苗栗縣所轄漁港浮動碼頭使用之禁止行為-1131114苗栗縣政府.pdf 相關文章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多元申請使用計畫佳里區光復公有零售市場空攤位申請使用,歡迎市民朋友加入經營團隊!青春無畏,探夢逐光 ~~臺南市輔諮中心青少年生涯探索班暨社區師傅成果發表會即日起至12.31(二)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辦理「台灣美光記憶體股份有限公司線上徵才活動」招募輪班工程師及作業員等70名職缺,歡迎求職民眾踴躍參加禁漁期間落實查緝 維護漁業資源永續南市金點獎創佳績 黃偉哲:長照服務創造幸福 關懷據點熱力發光青少年生涯探索班暨社區師傅成果發表會 黃偉哲感謝輔導師陪伴青少年重啟嶄新人生本周末市區活動多 多處交通管制請用路人提早改道避免塞車威致鋼鐵捐贈南市消防局救災指揮車 黃偉哲感謝公私協力充實救災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