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媒體反映知名品牌泡麵疑似發霉一事後,昨(12)日本局會同南市消保官人員進行稽查該公司,現場缺失已改善完竣。本案疑似調理包破裂溢流,經查調理包生產紀錄,係原料充填滅菌後,依罐頭保存試驗放置10日以上再行與麵體包裝組合,另查料理包之厚度、耐穿刺強度、耐壓強度等紀錄,未查獲有破包情形。另責成業者應落實運送及通路管理,確保產品品質。
衛生局表示,製造業者應善盡職責落實執行衛生安全管理,以確保製售之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不合格者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則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消保官提醒消費者食用前應注意包裝是否完整,如發現商品有瑕疵,請保留商品及購買單據向業者反映並要求退款,如有其他損害亦可檢具相關證據請求業者賠償。倘因此衍生消費爭議,可就近向所在縣市之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食品業者或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張惠詒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 朱俊穎股長、211 吳才堃技正、210 吳坤憲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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