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財政稅務局
發稿時間:113年10月31日09:55
強颱康芮來襲,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嚴防強風豪雨加強防颱準備,注意自身安全;若因颱風造成財務損失,可申請稅捐減免,請遵循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在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財稅局說明,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徵,汽車或排氣量151cc以上的機車因損壞無法使用,或須經過修復才能行駛,請務必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報廢的相關手續,並檢具修理的收據或發票等證明申請減徵及退還在無法使用期間的稅款;房屋受損面積達3成以上未及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損壞面積逾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可免除房屋稅;土地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屬查定課徵娛樂稅之業者,可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該局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並輔導受災地區的納稅義務人申請稅捐減免。
該局提醒,災損減免申請可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辦,免外出奔波,也可郵寄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分局及11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辦理。另外個人或營利事業財物因災害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或菸酒稅的減免,可透過上述網址向國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在上班時間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